針對旺中案,為防媒體集團化,壟斷公共資源與言論市場,部分新聞傳播、法律及經濟領域的學者專家研擬《有線廣播電視法》修正草案,日前透過綠委尤美女等人在立法院提案。尤美女等人認為,為防媒體集中度提高,應修法規定,全國性新聞紙、無線廣播電視事業及其關係企業與掌握10%以上股份的股東,均不得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,以防止少數個人或財團,不當掌控跨傳媒主導地位。 Tags: 0 comments 18 likes 2 shares Share this: 尤美女立委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立法委員尤美女 72977 followers 71687 likes View all posts